夫妻履行扶养、抚养义务可否协议免除的问题
作者: 访问次数:579 时间:2014/05/06
夫妻之间以及与子女、亲属之间的扶养、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是基于夫妻特定的身份关系发生的,这种义务既体现为夫妻的人身关系,也体现为夫妻的财产关系。《婚姻法》虽未对夫妻财产约定内容的合法性做出明确或详细的要求,即使是在夫妻实行财产约定制的情况下,特别是当一方将全部财产或大部分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时候,扶养、抚养义务也不能当然免除,此时财产约定应让位于夫妻的扶养义务,唯有如此才能体现夫妻关系与一般民事关系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