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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功能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753    时间:2017/03/1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为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功能:
        1.填补损害功能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弥补了无过错方的损害,通过补偿损失,使无过错方从经济上得到了救济和恢复。
        2.精神抚慰功能
        虽然人的精神是难以用财产补偿的,不能完全客观地以金钱计算和赔偿。但是财产毕竟还是有价值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人的一部分需要。精神损害赔偿金之抚慰金,是一种特殊的赔偿金,兼具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双重功能。所以,给付抚慰金,对婚姻当事人中的受害人是一种感情上和精神上的安慰,有助于帮助受害人从怨愤、报复、愁苦、悲伤等不良情绪中重新振作起来,恢复其身心健康。
        3.制裁、预防违法功能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制裁违法行为的功能,让过错方承担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是婚姻法对漠视配偶权利和义务,公然挑战婚姻行为准则行为的谴责和惩戒。这种制裁不仅是对破坏婚姻关系当事人的惩罚,而且对他人也起到警示和预防作用,它有效地弥补了社会道德功能的不足,同时促使婚姻当事人自觉遵守婚姻义务,尊重对方的婚姻权利,从而共同维护幸福的婚姻生活,营造和谐家庭,创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