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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的立法背景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588    时间:2017/03/19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是否稳定有序与社会的稳定、长治久安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随之而出现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因夫或妻一方出现与他人通奸、姘居、重婚或虐待、遗弃对方而导致婚姻破裂的离婚案件增多。不少婚姻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因过错方的违法行为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给身心造成了严重的摧残。传统观念认为,婚姻家庭中的纠纷只能依靠家庭成员的道德约束和社会舆论评价来控制,国家强制力量不宜介入其中。实际上,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为民事责任制度,在婚姻家庭领域内也应当并且能够发挥作用。由于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未作详细规定,使得人民法院对离婚损害赔偿权利主体的掌握丕尽一致。部分无过错方当事人所受的损害得不到赔偿。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对离婚损薯赔倭甜纷案件的认定,故制定本条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