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解体的原因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473 时间:2014/10/20

一、长期两地分居,导致夫妻感情淡漠
由于一方长期身处国外,分离多,欢聚少,情随境改,再牢固的婚姻基础也难以面
对长期大洋两岸的分居生活。
徐先生1995年34岁时去了美国纽约留学,其妻张女士在次年取得了陪读的机会去了美国,经过
努力,张女士也考取了纽约一所著名的大学攻读学位。1999年,豫先生意觉在美国不能实现梦想,随
即回沪发晨。但张女士在美国经过4年的奋斗,事业已小有成就,不悬放弃。接下来是近5年的分居,
每年双方仅能见面一两次,现张女士麝觉再维系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身心瘦惫,欲解除婚姻关系,
在协议未果后,委托国内律师向法院提起了离婚之诉。
一、缔结婚姻的基础不是感情,而是功利心切
相当多的女性把与外国人、华侨结婚作为改变生活状态的手段,而非追求幸福
的婚姻。有些女性以身为外国人女友为荣;有些女性没有国外亲身的生活体会,义
追求洋车、洋房的生活模式,向往国外生活。而一黾到了国外,发现一切并非自己所
想,造成心理上的较大落差,加之一般选择的配偶与自己年龄、兴趣爱好差距较大,
使得原本感情薄弱的婚姻生活黯然失色,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生活很快就会在痛苦
中结束。
【案例5 -26.3】
刘先生36妙,早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德资企业工作,因工作出色,后被派至德国莱
公司长期工作,后刘先生加入德国固籍。虽然刘先生先前娶了一位德国太大,但因性格不合离异,这使
得刘先生怀念中国传统女性的优点,希望再婚娶一位中国夫人。刘先生在2001年回沪探索时,通过朋
友认识一位23岁的上海女藏王小姐,在接蚀不到一周后,王小姐就提出结婚,刘先生赢到时机不成煎,
但王小坦一再坚持在刘先生1个月探亲假期闻办理好一切结婚手续,刘先生随印与之办理了结婚手
续,并到公证处进行了婚姻公证。2002年春节过后,刘先生为王小姐办理了签证手续将其带回德雷。
到了德国后,王小姐发现刘先生虽然有车、有房,但在德国是一件偎警通的事,并且住房还是租的公寓,
刘先生虽然工资丰卑,但缴税很高,所刺根本没有原来所想的多。加之刘先生工作繁忙,没有时同瞎王
小姐去欧洲各国旅行,王小姐失望之余,在返回中国后拒绝再回德国与刘先生一起生活,并向法院提起
了离婚诉讼及提出婚后经济帮助的要求。
三、嫁给“洋人”原为出国目的,一旦目的达到或不能得逞
便“分道扬镳”
有些女性为达到出国定居或深造,利用同外籍人士通婚为手段,达到拿到签证或绿卡的目的。沪上火爆的涉外婚介中介业务,在某种程度上折射了这种现象。
【案例5 -26.4】①
李女士通过涉外婚介所认识了日本人松井(化名).闪电武结婚后,事女士lIp要求松井为其办理签
证手续。松井委托日本国内的一束移民事务所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依这家移民事务所的要求,要事
女士拿出180万日元(折合15万元人民币)。李女士向来戚朋友借到效后,将诫笔钱款汇入日本这家
事务所的账户。但在办理签证时,由于事女士有受到过劳动教养的历史,虽经多次努力,但签证最终耒
予通过。见无法去日本,事女士与松井协议离婚事宜,松井表示N婚可以,但其不能回中国办理,于是.
李女士只得委托律师通过诉讼手段解除这段婚姻。
四、国籍、习惯、观念、风俗、语言的差异导致没有认同感和
归宿感
事实上,涉外婚姻较国内婚姻相比是高风险的,它的不确定性更高。从传统上讲,
中国人更讲究门当户对,而对跨国婚姻来说,缺乏共同的文化圈,双方在语言、风俗、宗
教信仰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差异,而这些都是双方必须要跨越的障碍,一旦不能逾越,
只能导致分手。
【案例5 - 26.5】
王小姐在沪工作期闻认识了一个澳大利亚男子贝伧(化名),双方一见钟情,不久便坠入爱河走向
了结婚殿尘。结婚后,王小姐不顾家人的竭力反对,办好签证同贝伦一起到了澳洲。贝伦在维多利亚
州有自己的别墅和跑车,应当说物质生活还是很好的。但王小姐在此居住了一段时问后,觉得非常孤
独和寂寞。澳洲地广人稀,虽然居住条件很好,但周圈没有邻居,没有朋友可以交漉,王小姐是上海人,
报喜欢吃中国莱.但到了澳洲却报难吃到可口的饭莱。令王小姐尤为烦恼的是.贝伦是基督教徒,不仅
耗用大量时问花在做礼拜及神事上,而且还劝王小姐信教。结婚之前王小姐认为无足轻重的-小节n
现在却变成影响夫妻蓐情挥之不散的阴影,经过近一年的生活后,忍无可忍的王小姐终于冷静地向贝
伦提出分手,并在回沪后委托律师办理了离婚手续。
当然,造成涉外婚姻关系破裂还有很多其他原因,如,家庭暴力、性无能、恶意重婚
等,但相对来说数量较少,在此不再赘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