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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的婚姻家庭情况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457    时间:2014/10/20
 以上海为例,外国人在中国的婚姻家庭情况分为三类:
  1.“拖家带口型”。一般来讲,外国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或来华投资的外商(包括
港台人士),因为长期在沪丁作,加之生活的需要及经济条件较为过硬,将家人接到上
海一同居住。妻子要么在家中照顾孩子或体恤丈夫,要么也会谋求一个职位丁作。而
孩子…般会在外语学校就读,此种类型的家庭一般在上海有购房,且均在较好的地段,
如上海浦东的小陆家嘴、碧云、联洋国际社区地段。根据我们接待的客户统计,此类婚
姻家庭占在沪外国人士的30%。因和家人住在一起,加之外籍人十更懂得生活,因此,
这类婚姻情况相对比较稳定,出现变故的概率相对较小。
    2.“两地分居型”。总体来讲,此种类型占在沪外国人中的比例相对较高,约40%,
并且一般都处在工作的过渡期。比如,因T作调整交流临时来沪丁作,或来沪开拓市
场。一般外籍男士的比例要远远高于来沪的外籍女性。因为j【作原因,因此,除了圣
诞节、复活节、国庆节等节日可以回国外,一般都要在上海居住。因为较长时间的两地
分居,所以婚姻不稳定因素增加,婚姻容易产生动荡。
    3.“里迎外合型“。即外籍单身人士与国内人士缔结婚娴的情况,占20%左右。外
籍单身人士有两种:一种是未婚;另一种是离异。一般来说,就目前我们接触的案件,
离异的相对未婚的更多一些,这类涉外婚姻双方的婚姻缔结地一般通常会选择在上
海。从婚后感情稳定程度来看,由于观念、生活环境和文化背景的差异,稳定程度相对
国内婚姻差一些。
    总体来说,随着涉外婚姻的逐年增多,外籍人士在华寻偶也越来越慎重,对国内一
方的思想品质、文化水平也越来越重视,财产保护工作也越来越成熟。比如,根据我们
代理的案件统计,约近三成的涉外婚姻案件的外方当事人要求在婚前签订婚前财产协
议,甚至很多婚前财产协议内都会规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更能反映i涉外婚姻案件
中的外籍一方对迎娶国内一方作为配偶的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