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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调查受限,执行希望渺茫,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难以落实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459 时间:2014/10/20
根据国际私法原则和国家主权原则,在涉外离婚案件中,涉及不动产的处理要适
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而动产,如存款、股票的查询,往往又在国外,我国法院的司
法管辖自然不能延伸到国外,律师国外取证也不现实,因此,如果一方恶意转移、隐匿
共同财产,国内的一方往往无可奈何。就算好不容易判决支付钱款,而国外一方又拒
不履行,国家间司法协助程序繁杂,造成当事人权益无法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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