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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经济帮助、经济赔偿和经济补偿的关系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823    时间:2018/03/19
      1.经济补偿与经济帮助
      经济帮助是指在离婚时经济困难的一方享有获得经济帮助的权利。经济补偿与经济帮助的区别在于:
      (1)适用范围上,经济补偿只能适用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的情况,经济帮助不仅适用于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的情形,也可适用共同财产制。换句话说,对于没有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配偶之间,在离婚时无权提起经济补偿,但可以视具体情况提起经济帮助。
      (2)实质要件上,经济补偿以一一方履行特定义务为对价,权利义务遵循对等原则,经济帮助则考查一方是否存在生活困难,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在所不问。
      (3)在方式上,经济帮助可以是现金、实物,也可以是财产性权利,如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所有权。而经济补偿一般都是以现金方式给付。
      2.经济补偿与经济赔偿
      经济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因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而遭受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害时,该受害方可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之诉。二者区别在丁:
      (1)适用范围上,经济赔偿不受限制,经济补偿只能适用于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
      (2)适用条件上,经济赔偿要求有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存在,且行为人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经济补偿则是以对家事劳动的贡献为实质条件,不问过错也不涉及违法行为。
      (3)权利范围上,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经济补偿一般只限于物质性利益的补偿。
      另外,经济帮助、经济补偿、经济赔偿与当事人获得财产折价款是有区别的。财产折价款是根据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取得非金钱形式酌一方当事人,向配偶另一方支付相应对价的现金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