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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赠与房产,婚后未过户,离婚时反悔收回,法院是否支持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380    时间:2015/07/01
        如果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即使该方在婚前与另一方书面约定赠与另一方,但在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前,赠予方有权撤销。法律依据在于,双方签订的是赠与合同,但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除了具有救火、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之外,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都可以撤销赠与。由于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产权尚未发生转移,赠予方有权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