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经济补偿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375 时间:2014/10/24
1.什么是离婚时的经济补偿
离婚时的经济补偿与离婚时的经济赔偿仅有一字之差,但是
他们之间却存在着很大差别。经济补偿,是指在婚姻关系解除时
一方因对家事劳动付出较多而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的法律制度。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
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
予以补偿。”可见,离婚时经济补偿不考虑夫妻双方是否存在过
错,而考虑双方承担义务的多少。
2.经济补偿的适用前提
适用经济补偿的茼提,是夫妻之间采用约定的夫妻财产分别
制。约定的夫妻财产分别制是指夫妻之间达成书面约定,婚姻关
系存续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还是归各自所有,基于所有权所产生
的各项权利义务均由所有权人自行承担。实际上,夫妻之间约定财产分别制是对《婚姻法》上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的例外,即根
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我国以婚后所得共同所有为法定
财产制,当婚姻关系解除时一般依照共同共有的原理,按照男女
平等原则进行财产分割。而夫妻之间采用约定的夫妻财产分别制,
婚后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因此,应当规定,一方付出义务较多
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此外,权利的享有须以特定义务之履行为对价。即只有一方
为婚姻共同体尽了较多义务,如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
方工作的情况下才有权向对方请求补偿。
最后,权利人只能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当事人。《婚姻法》为
私法,一般不涉及公共利益,如果当事人认为放弃这种权利不会
对其基本生活造成困难,法律并不强加干涉,所以当事人以外的
利害关系人尢权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