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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433    时间:2014/10/17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
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一般而言,办理遗嘱公证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D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
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
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
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
《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夫妻共有或者
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
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中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蚕托他人办理。
    公证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公证遗嘱生效前,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公证
人员均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