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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有取得裁判文书的权利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355    时间:2014/10/13
不论案件是判决还是裁定,当事人都有权利取得裁判文书。有的婚姻案件因为调
解结案,因此,法官可能做一个调解笔录就结案了,没裁判文书,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仍
有权复印该调解会谈的笔录,以证明案件的结果。
    实践中,当听到有的当事人说,法院根本没有将裁判文书送给当事人,我们一般不
会相信。要么是送达程序上出了问题,即法院的送达文书不是当事人亲自签收的,所
以当事人才觉得自己没有收到。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和承办法官联系,因为如果
是送达出了问题,案件生效了,法官也有责任,因此,多问多了解情况,才有助于问题的
解决。还有一种情况,是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过程中,原告经法官调解做了撤诉
的陈述,法官也让书记员记录在案,并告知双方当事人法院不再下发撤诉裁定书。而
开完庭后,原告对于撤诉又有悔意,或原告不了解撤诉一旦成立不能再撤销,而原告没
有收到法院的撤诉裁定书,就想以此为由,寻找一审审理程序上的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