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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回应对方律师提出的调解邀请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439    时间:2014/10/12
由于夫妻之间太熟悉太了解,人生的最真实一面都在彼此间暴露无遗,因此,相互
交流时,很少有太多的顾忌。并且,可能出于过多感情因素的影响,在协议离婚时“不
讲道理”的情况相当普遍。走到离婚,双方早就没有信任可言,因此,对于一方的话,另
一方不一定会完全听得进去和认真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介人,就显得重要。
    律师在接受一方委托后,在认真听取一方当事人对于婚姻状况的描述及对当事人
的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后,通常会与另一方当事人联系面谈。
    如果收到对方聘请的律师发出的协商邀请,可针对自己的具体情况做出不同的处
理:
    第一,如果自己确实不想离婚,更不想就财产分割协议及子女抚养问题谈判,可以
婉言谢绝。但是,如果拒绝协商,通常会意味着不久就可能收到法院的传票,即迎接一
场离婚官司,这一切都是不可回避的。
    第二,如果自己已感到爱到尽头,婚姻岌岌可危,不妨接受与对方律师协商的邀
请,但给自己几天的考虑时间。
    在收到对方律师的协商邀请后,有的当事人十分担心自己在与律师交流过程中,
是否可能会对自己不利。我们认为,这一点没有绝对的答案。律师介入沟通的目的无
非有二:其一,希望成为中介桥梁,伲成双方协商成功;其二,希望得到更多的案件相关
信息。对于一方的律师来说,他得到的案情往往是建立在一方陈述的基础之上,信息
可能存在偏差,甚至完全错误,有的当事人在与自己的律师交流中,往往不把对自己不
利的一面对律师陈述。与对方当事人交流中,律师可以通过对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自
己的委托人存在的问题,从而对自己的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更有利于促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