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联系人:赵化律师      
手机:15607149333(微信同号)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1号2008新长江广场C座704室(手机地图导航:2008新长江广场)(公交、地铁2、7号线“螃蟹岬”站即是)
友情提示:本律师不坐班,为方便接待您,来之前请您电话预约,谢谢!

地铁路线
:乘  或至“螃蟹岬”站B出口即到
公交路线一、乘15、34、43、511、573、576、586、777、717、729、811、543、584、606至“中山路螃蟹岬”站下车即到
                二、乘802、215至“友谊大道沙湖”站下车,步行100米至“2008新长江广场”即到

 

您的位置:武汉离婚律师网 > 律师文集
股权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389    时间:2014/10/29
股权是股东因其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
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享有财产权益的一种权利。股权
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两项基本内容,自益权是股东自己可行使的
权利,上要包括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权,公司剩余
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是纯粹的财产权益;共益权是指以公司利益
为目的,与其他股东共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重大经营决策表
决权、董事等人事任免权、对董事经理的质询权、监督权、知情
权等。股东向公司进行投资而获得股权,并将其出资转化为注册
资本,从而取得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并享有公司的财产利益。
股权作为股东的财产,因其具有财产属性,从而具有可转让性。
因此,股权在实践中具有可供执行性,夫妻共同所有的股权才能
够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