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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变更或撤销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398    时间:2014/10/27
 如果离婚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当事
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对于当事人的诉权,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
依法予以受理。但当事人是否有实体上的胜诉权,要看当事人是
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
    实践中,若一方不能举证证明另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存在胁迫
的事实,即无法举证,则法院很难认定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实
践中,常见的一方认为胁迫的情况是,当被另一方捉奸在床,另
一方以要将捉奸资料散布出去为要挟,一方不得已,在离婚协议
上签字。此情况下,一定要及时报警,或采用其它方法保存证据,
否则,产生争议对己不利,即使诉讼,也因缺乏相关证据而导致
请求得不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