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及表现形式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436 时间:2014/10/23

离婚时,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什么是夫妻?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别在哪
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这些都是我们本章要解决
的问题。只有把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和在离婚时分割的范围确定
清楚,才有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的基础。
一、如何确定夫妻关系?
可能有的人会说了,领了结婚证不就是夫妻了吗!这个观点
虽然对,但不全面。一般说来,有了结婚证就是夫妻,但有的时
候没有结婚证,也是夫妻;甚至,有时候,虽然有“结婚证’’,但
仍不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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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代为登记,婚姻是否有效?
李某的妻子去世后,李某经人介绍和余某相识,两人办理结
婚登记时,余某身体不适,就请人代为去登记机关办理了婚姻登
记手续0 2007年李某车祸身亡。李某与余某同居之前有银行存款
10万元,同居期间两人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并协议约定商品房归
余某0 2008年李某与前妻之子小李向法院起诉,称余某不能继承
其父财产,因为余某没有依法与李某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那么余
某能否作为李某的妻子享有继承权?
》,律师点评
此案看似荒唐,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发生过。我国《婚姻法》
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
续。本案中,李某和余某请人代替登记结婚,依据《婚姻法》的
有关规定,李某和余某的婚姻属无效婚姻。李某与余某在同居期
间购买商品房并协议约定该房产归余某所有,属于李某在生前对
其财产的处分,因此,应当依照财产协议,余某享有该商品房所
有权。但是,对于10月元存款由于署名为李某,而李某与余某之
间的婚姻属于无效,余某不能作为李某的配偶享有继承权。
最终法院判决,该套商品房归余某所有,10万元存款余某无
权继承。
那么,如何判断当事人是不是存在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呢?
判断标准之一:看有没有结婚证书。如果你们按照法律的规
定,领取了结婚证,在民政局办理r相关的婚姻登记手续,婚姻
关系即成立。我们绝大多数人的婚姻关系,都是据此而取得的。
判断标准之二:虽然没有结婚证书,但构成了“事实”婚姻。
什么是“事实婚”呢?就是虽然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并没有领
取结婚证书,但由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状态延续了很久,并
且在1994年2月1日《巾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牛效
之前就已经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居住了。这种情况下,虽然没
有领取结婚证,但也仍可以被法律认可为“事实”婚姻关系,这
就是所谓的“事实婚”。
判断标准之三:你们的“结婚证”有没有瑕疵。什么是结婚
证的“瑕疵”呢?就是结婚证有没有毛病。比如,结婚证是真的
还是假的?你们是不是亲自到民政局领的结婚证?你们领证时的
年龄是不是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等等。现实生活当中,有很多化
钱“买”结婚证的情况,这种“花钱”买来的结婚证,是假证,
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关系实质要件,因此,持购买的“假”
结婚证的“夫妻”,不是真“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丽另一
种情况,虽然结婚证是民政局颁发的,但是通过“关系”拿到的,
男女双方并没有亲自前往办理,或者是采取欺骗的手段,以冒名
顶替等形式拿到的。这种情况下,即使结婚证是真的,但由于领
取程序有重大瑕疵,从而导致婚姻关系无效。
判断标准之四:你们的结婚证受不受中国法律认可。现在有
很多的人在国外办理了婚姻注册登记手续,不仅仅是和外国人结
婚,也可能是两个中国人在国外登记注册。那么,在国外登记注
册的婚姻,我国法律认可吗?
根据我们目前的法律规定,判断一个婚姻关系的缔结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因此,如果你们符合领取结婚证书
国家所在地的法律,那么你们的婚姻关系就是有效的。但是,如
果“领取结婚证书”这一法律关系得到中国法律的认可,你们还
得办理相关的公证和认证手续,就是把你们的结婚证在当地做公
证,之后再拿到我国驻该国领、使馆做认证,之后,就具有在国
内直接生效的后果。
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般情况下,判断夫妻关系的
确立,是看有没有结婚证书。但有了结婚证书,还要看是不是经
法定程序领取到的、是不是在中国领取的;另外,即使没有结婚
证书,也可以看一下自己是否符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