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参与离婚调解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465 时间:2014/10/12
1.调解前,应当充分了解和分析案情,归纳案情的可能争议焦点。
2.与对方当事人初次见面,应当由律师单独与其交谈,了解对方的真实想法。因
为可能曾爱得死去活来的一对恋人,如今已变成了恨得死去活来的冤家对头了,若双
方能自行协商成功也就不会来委托律师了,所以若第一次就让双方当事人直接面对面
地谈判可能会使双方的情绪容易失控,使谈判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所以第一次应当由
律师与对方单独面谈。
3.律师在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再次总结该案件双方的真正的争议问题。
4.在与双方当事人商谈过程中,应当给他们进行相关法律的普法,让他们能正确
认识自己的哪些要求是合法的,哪些要求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特别是双方在财产分割方面出现分歧时,应当帮助双方当事人确定哪些财产是共
同财产,哪些财产是个人财产。如有一个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在自行协商时因一套房
产(婚前一方所买,但婚后还银行贷款的情况)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不能达成一致
意见,律师在接手该案后,及时地向双方说明了依据法律的规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但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还的贷款部介是夫妻共同财产,后双方在律师的主持下达成了
离婚协议,共同去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为双方都节约了金钱成本、时间、精力。
5.调解时,律师不能急于求成,要有耐心,不能指望一个回合就能使离婚协商成
功,一般协商成功的案件都需商谈三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