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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应注意诉讼策略与技巧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462    时间:2014/10/11
在诉前,应仔细分析案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自己一方的诉讼策
略,并注意诉讼技巧的应用,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其中,诉讼思路
是最重要的。下面,我们就以一起案例说明。
【案例3 -16.1】‘u
    戴小姐(女)与周先生(男)是同事关系,两人共事期问自由恋爱,忠情一直很好,并干1998年5月
幸福走入婚姻殿堂。婚后,两人生活也很美满,特别是在女儿周小小出生之后,-家人更加和乐融融。
但好时光持续不久,就在两人结婚7年后的一天,一条可疑的短信,引起了两人无尽的争执。事出有
因.原来是原告无意问发现了丈夫有外遇。从此,两人的感情开始走下{lf JS;最后在两人感情无法再挽
回的情况下,藏小姐干2005年3月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请求与丈夫离婚。
    这起案件是时下很常见的一种离婚案,因第三者插足导致夫妻癌情思化,在无法弥合的情况下,原
告提出离婚,结束这段没有毋望的痛苦婚姻。
    在这起离婚诉讼中,毫不例外的是也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两大主要问题。
夫妻双方都请求取得对女儿的抚养权,原告请求获得共同财产的平均分配。双方律师
针对这两个方面的争议问题都作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庭前的走访调查取证、庭上针锋
相对的质证等。案件看似问题简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难以克服的难
题。下面就几个焦点问题作简单介绍和深入讨论。
    第一,子女抚养问题。
    法院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夫妻双方都争取对女儿的抚养
权,而夫妻双方在教育程度、生活条件、道德水平各方面都相差无几,法院依据法律很
难明确区分两人在对子女抚养教育上更有利的是哪一方,究竟该将小小判决给谁抚养
是个很难确定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原告律师的应对过于自信轻敌。她的辩论思路局限于,小小年纪 首先,原告在起诉书中提到,在夫妻婚娴关系存续期间,被告出钱购买一处价值
600万的房产A.已支付首付款;以及被告经营的公司投资款平均分割。针对此款项,
原告提出了相关该项支小存在的证明。
    对此,被告一一认可,款项的确存在。但被告又举证证明上述款额有些不是属于
其个人行为,有些款额已经不存在,被用于清偿债务r n
    比如上述购买房产的已支付款额是借款,并有借条和证人证言。
    至于被告经营公司的投资额,公司已亏损殆尽,并有公司财务报表为证。
    其次,原告请求被告婚后购买的房产,被告已举证证明该房由其婚前个人财产部
分出资,并得到家人的大力赞助,且现在系被告父母在住。
    第三,诉讼技巧问题。
    从本案件的操作中,我们还可以看出一个案件的处理,操作思路和策略设计是至
关重要的。诉讼技巧的恰当适用,可以令整个诉讼过程得心应手。
    被告律师恰当地利用了管辖权异议的提出。这种异议的提出,有时候是依法必需
的,因为法律对一些案件的处理明确规定了审级和管辖的界限。但是有些案件是模棱
两可的,这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不是必须的,但有时是必要的。比如在本案中,被
告律师接手案件,相对于原告来说,时间较晚,准备工作因此可能会木如对方律师充
分。那么此时恰当地运用管辖权异议程序的提起,可以为自己赢得准备应诉的时间。
而且被告律师在这个时候对时间的拖延,容易磨削原告律师的斗志。古语有云:“一鼓
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战略的设置毫无疑问会影响到庭审时双方律师的发挥水平。
    事实也许并不是像判决书中反映的,但是这纸判决书却一锤定音地结束了夫妻两
人的长久纷争,双方都没有再上诉。
    也许我们会觉得本案中原告自始至终都是婚姻关系中的被动者,但法不容情,只
要在法律面前没有找到救济,就只能沉默收场。因此,对于律师而言,不仅精通法律条
文,而且在实战中更要注重诉讼的策略和技巧的应用,才能真正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
益,得到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